吴政办﹝2022﹞7号
各开发区管委会,各镇、街道(场)政府(办事处),区级机关各部门、公司:
《关于做好春节期间稳岗惠企工作的若干措施》已经区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苏州市mobile365体育投注备用_365bet官方网站下载_mobile bt365体育投注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做好春节期间稳岗惠企工作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决策部署,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统筹推进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全力保障企业有序生产,支持企业留工稳岗,根据苏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节期间稳岗惠企工作的指导意见》(苏府办〔2021〕271号)文件精神,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鼓励留苏留吴,实施“暖在吴中”行动
一是推出留吴过年暖心活动。面向外地留吴职工(指非苏州大市户籍在吴企业职工,下同),结合“两节”送温暖活动,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发放5000份年夜饭礼券、5000份新年暖心礼包。春节期间(2022年1月31日至2月6日,下同),外地留吴职工凭有效证件(包括身份证、居住证等有效证件,具体由主管部门确定,下同)免费乘坐公交、轨道交通等公共交通工具,在区属国有A级旅游景区享受门票单人5折优惠。推出“吴中过大年”活动,发放10000份A级景区消费红包、10000份吴中过大年福袋。鼓励影院、剧院等文化场所推出面向外地留吴职工的优惠活动,鼓励电信运营商为留吴人员提供流量礼包等服务。外地职工春节期间在苏州工作的,凡申请参加2022年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含积分落户、积分入医、积分入学)给予15分加分。开展形式多样的促消费活动,做好节日市场保供。(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总工会、区教育局、区商务局、区文体旅局、吴中公安分局,各镇(区、街道))
二是开展留吴技能培训行动。支持重点企业(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下同)在1月15日至3月15日期间组织职工参加项目制线上培训,结合生产实际需求融入岗位技能、安全生产、职业道德和疫情防控等培训内容。在区人社部门认可的“职业技能培训网上平台”学习不少于24课时并考核合格的,按照300元/人给予企业培训补贴。鼓励企业利用春节前后时间,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支持企业开展岗前培训,对签订劳动合同入职不超过1年的新录用职工,按照300元/人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鼓励企业自主组织或委托机构采取线上培训模式开展岗前培训。(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财政局)
三是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企业应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法律规定,对于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加班的职工,应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支持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任务不均衡的企业申请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二、支持稳岗稳产,发挥企业主体作用
四是支持企业稳岗留人。鼓励企业引导外地员工特别是原籍在中高风险地区的员工留吴过年。鼓励重点企业在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按照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发放“留岗红包”、改善就餐条件、安排文娱活动等。区内重点企业在春节期间安排外地员工在吴中过春节达到一定规模的,给予企业一次性留吴稳岗慰问补贴。其中,外地员工留吴过年达到20人以上(含)的,补贴1万元;达到50人以上(含)的,补贴2.5万元;达到100人以上(含)的,补贴5万元;超过100人以上(含)的,每再增加100人,追加补贴5万元,单个企业最高补贴不超过30万。(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吴中公安分局,各镇(区、街道))
五是激励企业招工引人。发挥失业保险稳就业作用,继续延续用人单位和职工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总和阶段性降至1%的现行政策,实施至2022年4月30日。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按规定对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给予一定比例返还。重点企业1-2月份吸纳首次来吴就业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连续参保3个月的,给予500元/人的一次性来吴就业补贴。重点企业按规定使用实习生,签订实习协议并缴纳单工伤保险,2022年1-3月在我区实习满2个月以上的,符合条件给予企业150元/人的实习生综合补贴。(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各镇(区、街道))
六是强化人力资源供给。鼓励企业利用“就在苏州”线上平台,做好求职招聘、劳动维权、技能培训等“一站式”服务。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成功推荐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实现稳定就业的,给予1000元/人的职业介绍补贴;成功推荐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稳定就业的,给予1500元/人的职业介绍补贴。鼓励有组织开展劳动力供给,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合作基地在1-2月份为我区重点企业输送外来劳动力达50人以上(含),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连续参加社会保险3个月及以上的,按500元/人给予机构规模送工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30万,同时按省内100元/人、省外300元/人给予机构来苏交通补贴。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加区人社部门组织的赴外人力资源合作对接。(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各镇(区、街道))
七是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实施施工单位诚信激励,给予在春节期间稳岗留工方面表现突出的重点项目的施工单位通报表扬,在同等条件下,项目优先推荐参与各级各类评优评先;安排非苏州市户籍人员留守的,按每人500元给予施工企业专项补贴。(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财政局,各镇(区、街道))
八是提升企业服务效能。深化“专线+专窗”融合运行,围绕在吴企业关心的服务事项,为企业提供个性、专业、精准服务,依托“12345”服务热线、民营企业家座谈会等,不断提升服务效能。持续实施生产要素保供监测预警,深入开展隐患排查,确保企业水、电、煤、油、气、通信、运输等生产要素平稳有序供给。进一步优化春节期间电力营商环境,面向因扩大产能需电力增容企业实施特快接电,落实特殊时节欠费不停电承诺。切实加强交通运输服务保障,着力维护关键产业链、供应链和防疫物资等物流畅通。开展重点企业走访,帮助企业用好用足惠企政策,着力保障重点企业达产满产,确保重大产业项目建设有序推进。(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工信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商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工商联、区综合指挥中心、区供电公司,各镇(区、街道))
三、保障生产生活,提升安全防控能力
九是落实落细疫情防控要求。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强化人员安全有序流动,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最大限度减少对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制定春节期间防控预案,做好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加强核酸检测能力储备,做好防疫物资保障工作。指导督促企业做好离苏、返苏职工排查登记,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执行核酸检测、隔离观察等,对人群密集场所严格落实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责任单位: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区发改委、区工信局、区商务局、区卫健委)
十是抓紧抓实节日安全生产。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入开展春节期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狠抓特种设备、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城镇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坚决遏制事故发生。发生责任事故的企业,一律取消奖补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密切关注辖区、行业领域内企业单位和场所动态,落实应急队伍值守和应急物资,做好突发情况应急处置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责任单位: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镇(区、街道))
本文件由区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解释,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国家、省、市文件中有明确实施期限的,按相关口径执行。各项补贴补助经审核认定,春节后按实发放。区各有关部门可根据本通知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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