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障性租赁住房是什么?
保障性租赁住房是指由政府给予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的小户型,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金的租赁住房,以每套(间)建筑面积不超过70m2的小户型为主。
二、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对象有哪些?
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面向在本市无房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不设收入线门槛。产业园区配套比例提升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优先保障产业园区内工人群体。
三、保障性租赁住房筹建方式有哪些?
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房源筹集主要通过新建、改建和存量纳入三种方式。
1.新建:利用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以及适当利用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
2.改建:利用闲置、低效利用的各类非居住存量房屋改造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
3.存量纳入:将符合条件的存量房源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使用和管理。
四、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如何认定?
市、县级市(区)两级成立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住建部门。项目申请人到县级市(区)住建部门提出认定申请,住建部门牵头组织对申请项目进行联合审查,符合条件的,15个工作日内出具项目认定书。
五、保障性租赁住房享受哪些政策支持?
1.土地支持:采取出让、租赁或者划拨方式供应,允许出让价款分期收取;产业园区配套用地面积占比上限由7%提高到15%,建筑面积占比上限由15%提高到30%;允许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期间,不变更土地使用性质,不补缴土地价款;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办理抵押贷款。
2.税费优惠: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居民标准执行等。
3.资金奖补:可申请中央和省级财政相关补助资金;可以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给予贷款贴息。
4.金融支持:提供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和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等多种金融手段和金融工具支持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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