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建设需要,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光福镇福利村范围内集体土地0.3733公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地块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5条规定,可以依法征收的情形,拟用于工业用地。
二、征收范围
光福镇福利村范围内。(具体范围详见附件)
三、拟征地公告期限及工作时序
(一)本公告公示期限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二)开展拟征收土地的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三)区政府根据调查结果和风险评估报告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公示30日。必要时,将组织有关部门召开听证会,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并重新公告。
(四)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五)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公示无异议后,将及时落实有关费用,并组织有关部门与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及房屋补偿安置协议。
四、其他说明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后,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的青苗,抢建或突击修建的地上附着物,征地实施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征地范围图
苏州市mobile365体育投注备用_365bet官方网站下载_mobile bt365体育投注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可放大、复印在预征收土地现场,被征收土地单位办公地点及登记地点张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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