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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对【苏州轨道交通7号线天鹅荡车辆段及4号线支线停车场上盖开发项目】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吿
        发布日期:2022-04-02 15:32:16  来源:吴中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浏览量: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 0512-66506059

        通讯地址: 中国·江苏省苏州市mobile365体育投注备用_365bet官方网站下载_mobile bt365体育投注明溪路18号

        编: 215104

        联系单位: 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公开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相关附件

        1

        苏州轨道交通7号线天鹅荡车辆段

        4号线支线停车场上盖开发项目

        吴开管委审环建〔202215

        2022/3/16

        附件一

        附件一:

        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吴开管委审环建〔202215

        关于对苏州轨道交通7号线天鹅荡车辆段及4号线支线停车场上盖开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我国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对你公司报送的《苏州轨道交通7号线天鹅荡车辆段及4号线支线停车场上盖开发项目报告表》(项目编号:9p26e6,以下简称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苏州mobile365体育投注备用_365bet官方网站下载_mobile bt365体育投注东太湖路以南、苏旺路以东地块内。本项目拟将现有4号线支线停车场部分建筑、设施及原有平台拆除并进行上盖平台建设,上盖平台总建筑面积约36万平方米

        、根据你公司委托苏州市环科环保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编制人员:徐正龙职业资格证书管理2016035320352015320501000003信用编号:BH005164编制的《报告表》结论和技术评估(南培评估〔2022024号)报告该项目施工期将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在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范,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单位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该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须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并应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冲洗路面、洒水抑尘等,不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22440吨)接管至太湖新城污水处理厂,执行太湖新城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施工现场采取设置围挡、防尘网、定期洒水抑尘、工程材料密闭等有效措施控制扬尘,产生的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3.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厂区强噪声声源,妥善安排施工机械作业时间,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降噪措施。厂界排放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排放限值。

        4.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处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建筑垃圾运往指定场所回填,生活垃圾委托专业单位回收或处理,不得随意抛弃转移,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四、该项目实施后,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办理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手续。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已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生态环境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

        五、苏州市吴中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该工程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六、建设单位是该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收到批复后须及时将该项目报告的最终版本予以公开。同时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做好建设项目开工前、施工期和建成后的信息公开工作。

        如该项目所涉及污染物排放标准发生变化,应执行最新的排放标准

        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设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须报重新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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