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参照《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当前土地征收前期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0〕442号)、《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吴委办〔2017〕4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苏州荣和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受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并进行公示,收集和征求公众对于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因建设需要,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越溪街道溪上社区范围内集体土地面积0.0168公顷。
本次拟征收地块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5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征收的情形,拟用于交通运输用地。
拟征收土地在越溪街道溪上社区境内,具体范围如下图所示。
二、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为保证公众知情权,广泛听取和收集各利益相关群体对该征地项目的意见和建议,特进行公示,主要就以下几点征求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如有其他方面意见和建议也可提出:
1. 该项目对当地社会及经济发展的影响;
2. 该项目对居民个人或家庭自身利益的影响;
3. 该项目实施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4. 公众对该项目实施的态度;
5. 公众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时间
自2021年10月27日起10个工作日。
四、公示说明
1.公众对该项目如有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或者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邮箱、信函等形式向评估责任主体或评估实施主体提出。
2.公示期间,评估实施主体将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和咨询服务。
五、联系方式
(一)评估责任主体
单位名称: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陈主任
电话:0512-66565231
邮箱:1423407489@qq.com
(二)评估实施主体
单位名称:苏州荣和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陶工
联系人电话:0512-65165520
邮箱:764227122@qq.com
主办单位:苏州市mobile365体育投注备用_365bet官方网站下载_mobile bt365体育投注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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